职责
一、教育教学 常规督导
(一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度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和完善我院教育教学督导制度。
(二)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做好督教、督学工作,对学院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全面监测、评估、引导,开展日常听课、巡查。
(三)科学合理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进行专项检查与专题调研,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。
二、管理与服务质量督评工作
(一)根据学院工作要求,对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质量进行监控,及时发现问题,并以问题为导向,督促相关部门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(二)定期向院长汇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,为学院领导指导教育教学工作、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(三)根据工作需要,开展专项调研和专项督导工作,推动各部门不断改进工作质量,促进学院综合管理与服务质量的提高。